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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办理已故归侨、侨眷重庆公墓葬证(一)重庆公墓依据 《民政部、国务院侨办关于华侨死后安葬的通知》(民〔1984〕民20号)。 (二)代理人(单位)提供的资料 1、家属(或单位)要求提交逝者骨灰安葬申请报告。 2、已故归侨、侨眷的户口簿或者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。 3、省级单位提供单位和省侨办出具的归侨、侨眷身份证明;市级单位提供单位或市局(公司)出具的归侨、侨眷身份证明;离退休人员或者非单位人员,应当提供常住地街道办事处、区侨办出具的归侨、侨眷身份证明。 4、死亡证明。 5、除原件外,还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。 (三)职责 市侨务办公室负责颁发已故归侨、侨眷重庆公墓葬证。业务归口部门为市侨办侨务办公室。 (四)程序 1、申请人应当向市侨办侨务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。 2、审计结束后,颁发证书。 3、由部门领导签发。 (五)期限 资料齐全,及时处理,处理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。 上一篇古代民间公墓丧葬习俗下一篇公墓寿衣穿着讲究 |